買金融商品要小心

2008020409:54

保單蝕老本 怒告保險員詐欺

記者牟玉珮/基隆報導

 有壽險公司業務員向客戶推銷投資型保單,聲稱「買後1年可拿回本金加10%利息」,但客戶發現1年後

連半分利息也沒有,贖回還嚴重蝕本,昨天到基隆地檢署控告人壽公司及業務員涉嫌詐欺、偽造文書。


基隆巿陳姓婦人去年5月間,受邀參加該保險公司舉辦的說明會,跟一群人坐遊覽車到宜花玩了一趟,回

來後就把定存100萬元解約,買了一張「變額萬能壽險」保單。


直到去年11月,才發現實情並非如此,黃姓女保險業務員未告知投資風險,於是向壽險公司反映。


原本壽險公司信任業務員,不願輕易解約,後來陳姓婦人提出業務員簽訂契約時偽造簽名的證據,又指

業務員未經同意就將每次的「保單帳戶價值通知」郵寄到業務員自己家裡,顯有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嫌。

壽險公司發現契約確實有瑕疵,同意100萬元原數退還。


莊姓婦人等6人,昨天下午到基隆地檢署控告壽險公司及黃姓業務員,她指出,她跟陳姓婦人是鄰居,當

初也是坐同一遊覽車出遊,且「被騙」的情節如出一轍。

她投資200萬元簽了兩張保單,至今一毛也沒獲利,聽說陳姓婦人爭取成功,才來提告,他們這幾人投

資下去的錢近千萬元,恐怕還有很多人跟他們一樣,都面臨類似的問題。


低利率時代,不少人解除定存改取獲利高的投資,基隆巿政府消保官黃美瓏呼籲民眾謹慎投資,簽名時

看清楚到底買了什麼,若屬人壽型投資保單,簽約後10天內可不需任何理由,以書面方式撤銷契約,假

使業務員詐欺使被害人簽約,也可在知悉起1年內向法院提出契約無效告訴。